根据学校《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(试行)》(组组[2018]45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标准化与提标建设,提高各党支部工作质量,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,结合我院校实际情况,提升党支部内在素质,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总体要求
工作考评按照以评促建、便于操作、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。坚持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,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,采取党支部自评、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等方式,立足实际,注重实效,规范考评工作,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,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。
二、考评内容
考评内容主要围绕党支部班子建设、党员教育管理、党内组织生活、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作用发挥、工作机制及特色工作等方面。考评分为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,按学校规定的标准进行。
三、考评方式
1.党支部的考评每年进行一次,与党支部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合并进行,一般于 12 月底前完成。
2.考评工作采取党支部自评、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形式。
四、考评程序
1.党支部自评:党支部对照考评标准撰写总结材料,召开党员大会,由党支部书记做党支部工作总结,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,并根据考评标准评分,其平均值作为党支部自评分。
2.群众评议:由 3-5 名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(教工党支部由本单位非党员教师进行评议,学生党支部由所在专业非党员学生代表5-7名学生进行评议。教工党支部党外群众不足的,吸收部分学生非党员参与评议),平均值作为群众评议分。
3.组织考评:党委成立考评工作组,由不担任支部书记的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、团总支书记、分工会主席、专职辅导员、师生党员代表等组成。通过查阅党支部相关支撑材料,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,根据考评标准分别评分,其平均值作为组织考评分。
4.考评结果:各党总支按照考评总分S=党支部自评分×25%+群众评议分×25%+组织考评分×50%,计算考评结果,并向党支部反馈考评意见。考评结果分为四类:好(S≥85);较好(75≤S<85);一般(60≤S<75);差(S<60)。
5. 总结反馈:党委根据各党支部述职和查看材料情况,进行点评,并根据考评综合情况,填写党支部考评结果汇总表,报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五、本办法自2018年执行。